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关于招聘城市管理协勤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城市管理水平,充实城市管理队伍,经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党委、管委会研究,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城市管理协勤人员 19 名(其中男性 16 名,女性 3 名)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 按照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,面向社会公开招聘,择优聘用。 (一)具有中国国籍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祖国,遵守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品行,诚实守信,身体健康,品行端正,政治清白,无违纪违法记录。 (二)具有西双版纳户籍,自愿投身城市管理协勤工作。 (三)持有 C1 以上驾驶证、退伍军人或有城市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。 (四)男性要求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,年满 18 周岁以上,30 周岁以下;女性要求全日制教育大专以上学历,年满 18 周岁以上,30 周岁以下,能熟练使用计算机、熟练掌握办公软件,有一定公文写作基础和沟通协调能力。
1.受到党纪、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,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,均不得参加应聘。 2.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曾被开除或被辞退未满 5 年的。 5.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,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,不宜从事城市管理协勤工作的。 6.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。 根据《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〈西双版纳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(试行)〉的通知》(西政办发〔2017〕76 号)文件精神,招聘人员试用期为 3 个月,试用期工资标准为:2800 元/月;经批准签订劳动合同的聘用人员工资标准为: 3500 元/月(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)。 (一)报名时间:自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0 年 1 月 20 日止。 (二)报名地点: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城市管理局(景洪市勐捧路 25 号 1 楼 102 办公室),联系电话:2129741。 (三)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:个人简历、身份证、户口本、学历证书、退伍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,近期免冠 1 寸彩色照片 1 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