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出旅游,
游客都会买些当地礼物
送给朋友和家人,
不过条码君要告诉大家,
不是什么东西都能买的,
有些东西买了
那可是要触犯法律的。
8 月 28 日 12 点 05 分,
墨江县公安局警务站的民警
在元磨高速公路上行线
检查过往车辆时,
在一辆白色比亚迪越野车上
发现两只疑似野生动物的脚掌,
随后墨江县森林公安赶到现场。
民警:“只有你一个人吗?”
男子:“是的。 我过来旅游两天,我经过那个农村,他就问我要不要野味。”
民警:“哪个地方买的?”
男子:“郊区,我不熟路,我才来。”
经民警现场询问,
这名男子为重庆人,
近日驾车到云南旅游,
27 日下午,
他驾车从普洱市思茅区往景洪方向
乡村路行驶约 30 公里处,
停在路边休息时,
一位 40 多岁的村民
背着一个编织袋经过,
询问他要不要买”野味”。
男子:“他看我是外地车,他就问我要不要野味,是个老头,大概四五十岁。”
男子说,
对方将黑色塑料袋打开后,
里面放着的竟然是一对熊掌,
对方要价 8000 元,
而自己刚好又有风湿病,
听说熊掌可以治病,
于是就动了心,
便以 5000 元钱买下这一对熊掌。
男子:“我看着有点心动。”
民警:“新鲜的还是冰冻的?”
男子:“冰冻的。”
经鉴定,
男子所购之物为黑熊后肢左右脚掌,
脚掌分别重 3.25 千克和 2.9 千克,
脚掌面均长 18cm,宽 9cm。
警方介绍,
黑熊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,
为珍贵濒危野生物种,
犯罪嫌疑人龙某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,涉嫌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,目前,墨江县森林公安局已对犯罪嫌疑人龙某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熊、穿山甲、 猕猴……
这些珍贵的国家级保护动物,
却被一些人当成了自己的“盘中餐”。
人们在大快朵颐的时候,
并没有想到,
这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。
提醒大家别让“舌尖上的猎奇”
成就了“舌尖上的罪恶”。
记者:杨茗 通讯员:毕晓东 鲍富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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